摘要: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目前多份相關監管文件正在草擬或修訂,尤其是涉及保險公司重大關聯交易的首次規范備受關注。
日漸暴露的保險機構“公司治理”頑疾,將引來監管部門的持續整治。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目前多份相關監管文件正在草擬或修訂,尤其是涉及保險公司重大關聯交易的首次規范備受關注。
這些文件包括:將出臺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評價管理辦法》和《關于規范保險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將修訂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同時,還涉及完善國有保險公司績效考核和薪酬激勵政策,進一步明確國有控股和參股的保險公司高管薪酬定價機制和監管方式。
知情人士稱,通過上述文件的修改與制定,監管部門旨在不斷完善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問題數據庫,探索建立公司治理和內控問題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對保險公司治理的分類監管。與此同時,還將借鑒國資委公司治理改革的有關思路,加強和改進保險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從制度機制上提高獨立董事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