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國內大城市停車費至少一半沒進政府口袋。記者調查發現,在政府“錢收不上來”的同時,北上廣津四地的黑停車場卻大肆橫行,這四個城市至少有上千個黑停車場。 一個需要明確的前提是,對于城市公共停車場的建設,不管是路邊的臨時停車場,還是一些有專用設備的大型專一建設的停車場,都不是任何人任何單位隨意可以建設和收費的,必須要有政府專門機關審批備案后才能建設和收費的。比如《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規定,規劃、發展計劃、建設、價格、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和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停車場的建設,必須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收費標準必須經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等。 也就是說,雖然城市公共停車場從規劃、報批到建設,再到實施收費管理,有諸多的主管部門,但各自職責還是清晰、明確的,不應該存在黑停車場想建就建、想收多少費就收多少費而無人管理、無人擔責的局面。 因此,北上廣等大城市黑停車場泛濫、收費不統一但卻少見部門管理,除了是由于黑停車場經營者見利忘義、膽大包天之外,更重要更關鍵的是主管部門監督不力、失職失責。 《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明確,行政機關在停車管理中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停車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面對北上廣等城市黑停車場泛濫局面,有關方面有必要對膽大妄為的黑經營者進行必要的再次拉網式集中打擊。但同時,有關紀檢監察、反腐等部門也要立即行動,對屬于城市停車場各自監管范圍的事但又沒有監管好的單位和人員,也要追根究底,看主要是由于履職意識不強、履職不到位引起的,還是牽涉利益太深、故意放水引起的,并及時進行嚴厲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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