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近日舉辦的“第六屆中國破產法論壇”上做主旨演講時表示,企業破產法是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性法律,為企業退出、企業拯救提供了法治化路徑。在當前國內經濟轉型升級步伐加快,大量企業出現經營困難、陷入債務危機的情況下,應當更加重視破產法的作用,加強破產制度的適用,通過實踐探索不斷推進破產制度的完善,防止資不抵債企業不經破產清算就“人去樓空”,維護債權人利益,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奚曉明強調,人民法院應當圍繞以下內容開展破產審判改革試點工作:一是改革現有破產審判機制,探索設立專門的破產審判庭,強化破產審判的專業性;二是構建完善的破產管理人管理規范,形成結構統一、內容完整、邏輯嚴密、實用性強的制度體系。此外,還應就破產扶助專項基金制度、企業破產案件審理“府院聯動”機制、破產簡易審程序等進行探索,推動破產案件審判方式不斷完善。 據悉,本屆論壇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和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共同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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