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2014-2015年重點工作安排》中指出,今明兩年,上海將繼續完善貿易投資環境,包括提升上海口岸服務功能,推動國家部委出臺《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油市場運行管理辦法》,提升航運服務業發展能級等。
根據工作安排,上海市商務委和上海市口岸辦等部門將聯合編制落實《亞太示范電子口岸網絡倡議》實施方案,推動上海建設APEC成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示范電子口岸。推動上海電子口岸與長三角以及長江流域地方電子口岸的互聯互通和信息數據資源共享。繼續深化區域通關改革,開展跨區域聯防聯控和聯合執法,深化完善長三角、川渝滬以及上海與中部六省的通關協作機制。
同時,上海市有關部門還將深入推進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適時研究擴大啟運地、承運企業和運輸工具等試點范圍。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在上海探索實施離境退稅政策,不斷提升上海口岸輻射帶動和服務全國水平。
工作安排中還指出,上海將積極促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相關國家或地區的經貿和投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