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明確,在形成競爭性電力市場以前,對抽水蓄能電站實行兩部制電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18日下發的《關于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容量電價彌補固定成本及準許收益,并按無風險收益率(長期國債利率)加1至3個百分點的風險收益率確定收益,電量電價彌補抽發電損耗等變動成本;逐步對新投產抽水蓄能電站實行標桿容量電價;電站容量電價和損耗納入當地省級電網運行費用統一核算,并作為銷售電價調整因素統籌考慮。這一政策將有利于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并對提高電站利用效率將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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