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28日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在飛機、船舶等特定業務領域設立專業化租賃子公司,同時借鑒國際通用的飛機、船舶租賃業務模式,允許專業子公司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提升金融租賃公司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按照《規定》,“專業子公司,是指金融租賃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自由貿易區、保稅地區及境外,為從事特定領域融資租賃業務而設立的專業化租賃子公司。”這意味著,此前交銀租賃在上海自貿區內籌建的子公司有望開業。業內判斷,今后可能有更多地金融租賃子公司會選擇先在自貿區“落戶”。 《規定》并未提及專業子公司資產并表方面的要求,但業內認為這些今后可能逐步細化。監管層對金融租賃公司單一客戶和單一集團客戶都有相應的融資集中度要求,即融資租賃業務余額分別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和50%。 “監管部門出臺金融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的文件,今后也會涉及SPV公司怎么并表的問題。如果要求并表,就會對金融租賃公司海外融資租賃業務的資產帶來一些影響,很多融資集中度高的業務會分散,監管部門最好能給予緩沖期。”工銀租賃副總裁紀福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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