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5月1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發布會上表示,4月16日,中方照會日韓,通知其中方已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日本國政府及大韓民國政府關于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簡稱《中日韓投資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國內法律程序。根據協定有關規定,《中日韓投資協定》將于5月17日,也就是明天生效。
《中日韓投資協定》于2012年5月13日在北京簽署,是中、日、韓三方歷經近6年艱苦談判達成的三邊投資規則安排,對促進和保護三國間相互投資、進一步深化三國投資合作、推動三國經貿關系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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