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隱瞞多項關聯交易遭證監會調查的勤上光電有可能因為信披違規而遭到股民起訴索賠。5月13日,勤上光電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處以40萬元罰款,7位高管也被予以警告、罰款。有證券律師告訴記者,勤上光電領到行政處罰決定,意味著受損失股民起訴公司條件具備。
根據勤上光電披露的調查結果,該公司共存在3項問題:一是公司2008年至2011年與廣州市芭頓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廣東品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品尚光電)關聯關系及發生的關聯交易未依法披露;二是公司2009年度與內銷第二大客戶的交易情況未依法披露;三是2013年2月28日,勤上光電發布
《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否認與品尚光電存在關聯關系。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指出,勤上光電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構成了《證券法》第193條所述的上市公司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知名維權律師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表示,有多個時間段買賣的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1.在2013年2月25日前買入該股,并在2013年2月25日之后賣出或持續持有股票,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2.在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26日買入該股,并在2013年3月26日之后賣出或持續持有股票,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
公開資料顯示,勤上光電在2013年3月31日,股東戶數為22424戶,厲健表示,“結合以往類似案件起訴概率,初步推算,會有幾百位股民起訴勤上光電索賠。”
昨日,勤上光電收報13.4元,下跌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