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稱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這意味著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專家建議,鹽業體制改革需要明確時間表,在嚴格保障食鹽安全和國民健康的情況下,應實現科學補碘,進一步拓展和豐富無碘鹽的銷售渠道。
并不意味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但鹽業體制改革正在提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通報,《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這一通報隨即引發輿論熱議。
4月2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第10號令”: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現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6年4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5號發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食鹽生產管理曾由發展改革委負責,后劃歸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后,工信部將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權下放地方政府。
《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廢止迅速引發網民熱議,決定發布當天,A股上市公司中的食鹽概念股“云南鹽化”隨即漲停。
不少網民為此次文件廢止叫好,認為該文件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的又一舉措。網民“小莎莎ss”說,現在很多地方不加碘食鹽比加碘食鹽價格更高,期待能夠在權力下放后,各地政府根據市場供需進行調整,價格也能下調。
輿論普遍認為,雖然此次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并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但鹽業體制改革正在提速。復旦大學教授顧曉鳴說,發展改革委此舉釋放了明顯的簡政放權信號和向改革要動力的決心,此舉也給包括石油、通信、電力等其他的資源性壟斷行業改革帶來啟示,未來可以從允許一定程度的私人資本持股的企業進入市場競爭開始,“小步”進行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的食鹽專營體制下,鹽務管理局和鹽業公司是“兩塊牌子一班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