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修訂了首發申請審核工作流程。修訂后的首發流程顯示,鑒于已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公司內部問核機制,因此在首發企業審核過程中,不再設問核環節。
此外,對首發申請審核工作流程修訂還包括下列兩項:一是發行監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預先披露,反饋意見回復后初審會前,再按規定安排預先披露更新;二是將首發見面會安排在反饋會后召開,增強交流針對性,提高見面會效率。
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證監會本次還一并公示了再融資審核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透露說,中國證監會內設機構和職能已做調整,今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及再融資申請的審核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將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