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接近監管層的相關人士近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有關方正在研究推出縣級城鎮化集合債券。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穩增長政策信號的相繼傳出,企業發債融資門檻或降低,非百強縣級政府將陸續抱團發債。
“近來新債推出節奏確實比年前要快,尤其是地方城市基建和棚戶區改造等有關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產品。監管部門可能在審批流程和發債門檻等方面,給該類產品盡可能‘開綠燈’。”對此,某國有銀行市場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他認為,4月1日正式發行的2014年遼寧沿海經濟帶城鎮化建設集合債券(以下簡稱“14遼寧沿海債”)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先前盛傳但一直都沒推出的縣級城鎮化集合債券的雛形。
參與上述工作研究人士此前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一般縣級城鎮化集合債由不低于3個縣級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企業作為聯合發行主體共同發行。該類債券兼具城投類企業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企業債券的特點,一般由地方發改委牽頭,擇優選擇經濟實力較強、盈利情況較好的縣級平臺公司。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近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一種創新的模式,我們現在確實在研究縣級發行城鎮化集合債的事情。但是這個債券究竟能不能發、怎么發,還在研究階段,沒有定論。”田錦塵解釋稱,14遼寧沿海債這個產品比較特殊,和大家現在說的集合債的概念可能還不太一樣。為投資建設沿海經濟帶,遼寧發行的這個債券有一個國家戰略的大背景。
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的14遼寧沿海債發行文件顯示,除東港市信用等級為AA的財政百強縣外,其他三家信用等級均為AA-的普通縣市。
對此,上述接近監管層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按發債材料來看,14遼寧沿海債確實是近來第一只非百強縣城投公司參與發行的類縣級城鎮化集合債,它應該算由1個百強縣帶3個非百強縣組團發行的新型“城投債”。隨著縣級政府可抱團發債,發改委“211”發債規定或已放松。
上述銀行人士認為,14遼寧沿海債是打了折的縣級城鎮化集合債,它采用1個百強縣帶三個非百強縣發債。這或許是為正在研究推出的縣級集合債探路。未來的縣級城鎮化集合債,無需百強縣帶隊,普通縣市也可以發。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李全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個別百強縣的債務風險可能也比較高,不適宜發債。應該關注兩個指標:一是一般預算收入比較雄厚、財力狀況良好,二是資產負債率不高、債務的顯性和隱性風險不高。只要具備這兩個條件償債能力就基本可以保證,就可以抱團發債。”
發改委放松“211”發債規定,允許非百強縣獨立發債是否增加地方債務風險?對此,上述銀行人士表示,作為防范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的臨時舉措,“211”規定曾是必要的,但在當前宏觀經濟下行的情況下,應對這一政策進行微調。他同時稱,在城鎮化釋放政策紅利的背景下,要嚴防部分地方政府打著城鎮化的“幌子”大拆大建、盲目投資,防止地方政府債務問題惡化。
“要處理政府債務不規范的現象,需要把所有的債務顯性化。允許縣級政府發集合債券就是把縣級政府的債務顯性化的一種方式。”李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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