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官方網站和官方微博昨日發布的消息,4月1日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相關信息披露準則,包括《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發行優先股發行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和《發行優先股募集說明書》。這三個準則是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和《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的重要配套文件。
證監會認為,發行預案是股東決策的重要依據,披露發行預案是公司融資決策的重要步驟,強化預案披露內容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和決策權,維護市場公平。
相關文件顯示,發行預案應包括兩項主要內容,首先是披露優先股種類、數量、發行方式、價格、股息率等基本指標,另外應披露優先股股東參與利潤分配方式、轉股條款、優先股發行的目的、對發行人及原股東的風險、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等,中小股東可參考上述信息,做出合理決策。證監會要求優先股的募集說明書重點突出發行條款、風險因素等與投資者價值判斷密切相關的披露內容,鼓勵采用相互引征和索引的方法進行披露,引導投資者關注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為降低發行人披露成本,便于投資者快速瀏覽,證監會要求將募集說明書全文在指定網站披露,同時把募集說明書核心內容濃縮成三張表格的募集說明書概覽,在指定報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