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相關信息披露準則,包括《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2號——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3號——發行優先股發行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4號——發行優先股募集說明書》。
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這三個準則是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和《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的重要配套文件。”申請文件體現了“放松管制、加強監管”的要求,強調持續監管的重要性,更多地依靠日常信息披露文件,簡化申報要求。
發行預案是股東決策的重要依據,披露發行預案是公司融資決策的重要步驟,強化預案披露內容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和決策權,維護市場公平。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發行預案包括兩方面內容:
一是依法及公司章程需要股東表決的事項,包括優先股的種類和數量、發行方式、價格、股息率、優先股股東參與分配利潤方式、轉股條款、回購條款等十二項內容。
二是有利于中小股東在融資決策中形成正確判斷的事項,如“優先股發行的目的”、“發行優先股對發行人及原股東產生的風險”、“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董事會關于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等。中小股東可以充分利用這些信息,更清楚地了解優先股的特點和風險,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決策,我會也將充分關注中小股東的投票情況。
募集說明書重點突出發行條款、風險因素等與投資者價值判斷密切相關的披露內容,鼓勵采用相互引征和索引的方法進行披露,引導投資者關注日常信息披露文件。為降低發行人披露成本,便于投資者快速瀏覽,要求將募集說明書全文在指定網站披露,同時把募集說明書核心內容濃縮成三張表格的募集說明書概覽,在指定報刊刊登。對于有申購意愿的,概覽在顯要位置提示投資者,在申購前務請認真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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