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4日下午表示,證監會今日發布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的信息披露準則。其中,優先股發行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依法及公司章程需要股東表決的事項共12項,二是有利于中小股東在決策中形成判斷的事項。
優先股募集說明書,主要包括發行條款、風險因素等與價值判斷密切相關的內容,鼓勵采用引證、索引的方式,引導投資者關注日常披露文件,為降低發行成本,要求發行人將募集說明書全文在指定網站披露,核心內容濃縮為三張表格在指定報刊刊登。優先股申請文件強調持續監管重要性,更多依靠日常披露文件簡化申報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