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當事人楊劍波再次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針對媒體有關楊劍波對“8·16”事件陳述的報道,證監會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作出回應。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目前證監會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應訴通知書,證監會尊重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行政處罰是證監會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去年,光大證券因巨額錯單交易引發A股市場劇烈波動,隨后其在股指期貨市場進行的對沖操作被證監會認定為內幕交易。證監會對光大證券作出沒收非法所得、罰款逾5.2億元的重罰,包括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在內的四名責任人被處罰金及終身市場禁入。 一周以來,一些媒體對楊劍波關于“8·16”事件陳述做了報道,楊劍波本人也正式起訴證監會,狀告證監會行政處罰有誤。 對此,鄧舸表示,證監會已關注到媒體關于楊劍波就其受到的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的報道。目前,證監會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應訴通知書。證監會是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證監會尊重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尊重法院對證監會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證監會將依照司法程序向法院提供涉及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反映立場和觀點。 鄧舸強調,依法起訴是當事人的權利,嚴格監管是證監會的職責。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依法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維護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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