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詢問發審委是否將于2015年撤銷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注冊制改革推進過程中,對發審委如何排布調整還須研究,注冊制的實施需要一個過程,且須以《證券法》修改為前提,在改革過渡期內,發審委將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要求,繼續嚴格依法履職。他同時表示,證監會內設機構調整方案目前已經上報主管部門,待批復后將積極穩妥推進。機構調整的總體思路是,按照功能監管、一事一管的要求將已有部門設置進行整合,并相應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