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加入赴海外旅游的隊伍。在旅游地購買當地土特產或高檔奢侈品成為一些消費者參加出境旅游的重要內容。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出境旅游購物“六注意”》,提醒廣大消費者出境購物應注意以下內容: 一、參團須防低價游。新《旅游法》嚴禁“零負團費”組團旅游。消費者在參團時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還要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以及購物次數、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 二、旅游購物應謹慎。在境外旅游購物時,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在購買貴重物品前,消費者事先要做好功課,充分了解產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沖動消費。購物后,還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維權。 三、購物超額要補關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消費者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用品,總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入境時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因此,消費者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既要遵守當地的有關規定,也要參考入境免稅限額,盡量在限額內消費。如果超出限額,需要在入境時如實申報并補交相應的關稅。 四、境外消費勿忘退稅。一些國家和地區為鼓勵境外游客消費,對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物品實行退稅政策。目前,包括歐盟主要成員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很多國家都實行了這一制度。消費者在境外標有“Global Blue Tax Free Shopping”(環球藍聯退稅購物)的商店購物后,切記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退稅。 五、導游代購須謹慎。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消費者要盡量親自參與購物的全過程,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確需導游代購時也要主動索要購物憑證。 六、權益受損依法維權。境外旅游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如發現商家或導游存在強買強賣、欺詐消費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要及時收集權益受損的相關證據,避免正面沖突,依法主動維權。必要時,請求我國駐外機構協助,或在回國后立即向國家旅游局或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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