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中國保監會就《關于修改〈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改將《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十六條修改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相關比例要求,具體規定由中國保監會另行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情況調整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具體投資比例不再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體現,以后可能有所變化。 就在上周,保監會密集發布了《關于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試點歷史存量保單投資藍籌股政策”等重要新政。這被認為是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率的重要推動。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認為,中國股市處于低位,應該增加保險資金投資比例,與股市形成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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