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風險可控,各項指標低于國際警戒線水平,投向多為基建等優質資產。同時,需防止債務增速過快,應盡快建立明確的債務管理制度,實現政府舉債市場化運作,加快推出市政債試點,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負債率低于警戒線
審計署科研所所長崔振龍表示,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206988.65億元,這在風險可控范圍之內。一方面,這個數字與我國的經濟規模相比,占比并不太高;另一方面,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負債率、債務率都低于國際的警戒線水平。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宋立指出,我國地方債務償還基本不存在問題。短期來看,少數項目可能因為缺少現金流有一定風險,但在多數情況下可以通過調整注冊資本金、資產置換等方式解決。長期來看,地方債投向多是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性項目,屬較為優質的資產,基本不存在清償性問題。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透露,地方政府債務資金有86.7%投向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教科文衛、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其余債務資金用于工業、能源等方面,為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民生和保護生態環境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規范政府舉債機制
對于未來如何更好地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崔振龍認為,政府舉債需盡快市場化運作,如加快推出市政債試點。需盡快建立明確的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務管理體系、規范政府舉債機制,包括能否舉債、舉債規模、審計制度等。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當前地方債務最大的風險在于不透明。化解地方債務風險要對癥下藥,當務之急是要在標本兼治的考慮下盡快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讓地方債“暗賬翻明”,通過建立合理和切實可行的地方債管理制度,實現地方政府“陽光融資”。規范地方政府融資行為,不讓地方政府債務出現無序蔓延和暗中積累,逐步消化整體風險,應當以“治存量、開前門、關后門、修圍墻”為要領,疏堵結合。
作為融資工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實際是控制風險的較優機制。宋立表示,采取融資平臺運作的地方債權責明確,有直接收益,還在債務風險與政府之間設置了一道“防火墻”。未來需用好融資平臺,但要完善政府事前、事中的監管。
業內人士指出,從長期看,解決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根本在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結合深化分稅制改革,構建地方稅體系,實現“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