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型煤化工項目多數集中在煤炭資源豐富、生態環境相對脆弱的北方地區。煤化工耗水量巨大,而北方地區水資源普遍短缺,每小時上千噸水量需求的煤化工項目,及其對環境造成的隱形破壞不斷遭到網民和民間組織指責。基層干部和專家學者表示,煤化工項目引發的環保群體事件極易在我國北方民族地區發酵升溫,當前亟待建立煤化工項目環境信息透明機制。
部分基層干部和專家學者表示,新型煤化工是煤炭工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方向,但這些項目確實給生態環境帶來很大壓力。一些地方政府在缺乏嚴格論證、環境評估情況下進行立項,極易點燃社會公眾反對情緒。專家建議,地方政府和企業均應改變“關起門”來決策方式,引入環保信息發布機制,真正做到與社會公眾和民間組織進行有效溝通。
一是嚴格環境審批制度,引入公眾決策機制。煤化工項目周邊民眾普遍有“企業拿資源,百姓擔風險”心理,因此,政府部門在煤化工項目立項之始,就應擔負起全程監管職責,在安全和環境保護上做到高起點、嚴要求。多位專家建議,在涉及環境民生等群眾重大利益時,政府部門應積極主動與項目所在地民眾進行溝通,借鑒聽證會制度,讓公眾有機會參與決策。
二是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內蒙古農業大學社會人文學院院長蓋志毅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出臺政策措施,早日建立企業環境信息透明機制,在重點煤化工項目醞釀、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同步披露重大項目的環保工作進展。嚴格環境影響評價機制,消除公眾的環保疑慮,政府部門宜定期發布重點項目環境監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可借鑒國外有效做法,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使環境數據更可信。
三是建立與民間組織對話溝通機制。寧夏社科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李保平建議,國有企業因其公有制屬性,更應該率先做出表率,與民間組織等社會監督力量展開對話,這不僅對信息公開是良好補充,而且有助于改善國企形象,為推動國家產業政策創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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