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該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特爾佳兩位實際控制人,原來早已形同陌路。
特爾佳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發來的
《關于對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指出,“凌兆蔚、張慧民不能共同對公司實施重大影響,披露兩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不符合公司情況。”
暫無實際控制人
深圳證監局指出,特爾佳自上市起至檢查時點,均公開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張慧民、凌兆蔚。而事實上,因二者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分歧,凌兆蔚于2010年12月10日總經理任期屆滿時便已離任;2011年12月,凌兆蔚又主動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同時,自2010年11月起至辭去董事前,凌兆蔚對特爾佳董事會部分議案存在投棄權和反對票的情況。
鑒于上述情況,深圳證監局認為,凌兆蔚、張慧民在特爾佳發展戰略、重大經營決策、日常經營活動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并不能共同對公司實施重大影響,披露兩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不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對此,特爾佳表示,截至2013年11月29日,張慧民持有公司4158萬股,持股比例為20.18%;凌兆蔚持有公司4048.35萬股,持股比例19.65%。二人未簽署過一致行動協議。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二人存在表決意見不一致的可能,不再對公司進行共同控制。因此,公司認為自身目前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凌兆蔚卸任后公司業績下滑
特爾佳招股書顯示,凌兆蔚、張慧民均為公司的主要發起人股東。在特爾佳上市前夕,凌兆蔚持有公司2702.7萬股,持股比例為35.1%,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27%的張慧民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股數量為2079萬股;特爾佳披露二人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但隨著特爾佳2008年2月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凌兆蔚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6.24%,張慧民的持股比例則為20.18%。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張慧民主要擔任特爾佳董事長,負責經營不同,擔任總經理的凌兆蔚在公司扮演的角色主要為技術人員。招股書顯示,凌兆蔚主導或參與設計了特爾佳擁有或正在申請的專利共有16項,其中包括4項發明專利和12項實用新型專利。
事實上,在特爾佳前身特爾佳運輸科技成立前,凌兆蔚便在與特爾佳實業合作研發汽車緩速器,其算是該行業的元老級人物。在特爾佳擁有的大部分專利中,凌兆蔚均為首席設計人,公司也在招股書中尊其為研發技術團隊的核心。
然而2010年12月,特爾佳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后,凌兆蔚沒有繼續履任總經理職務。特爾佳選擇了另一發起人股東黃斌取而代之。此后,仍任董事職務的凌兆蔚開始對董事會部分議案投反對票。
頗為巧合的是,伴隨著凌兆蔚于2010年底離任總經理職務,特爾佳的業績也開始下滑,公司2011年~2013年前三季度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6.22%、-7.48%、-31.14%。這二者之間不知是否有所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