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出臺《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規定,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上市公司,應當采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同時根據上市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盈利水平等因素,規定了現金分紅差異化政策。業內分析認為,本次指引的發布細化了現金分紅的內容,是對資本市場分紅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監管層對現金分紅的再次強調有望使優質藍籌估值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