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剛剛披露澄清公告,北大荒當日又收到黑龍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11月20日晚公告稱,公司收到《關于對丁曉楓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的主要內容為:丁曉楓在擔任黑龍江北大荒董事、總經理期間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北大荒對外拆借資金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作為公司總經理,在北大荒違規對外拆借資金中負有主要責任;連續兩次以上未出席董事會,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黑龍江監管局認定丁曉楓為不適當人選,在決定書出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就在幾天前,11月16日臨時股東大會上,北大荒進行了董事會的換屆改選,解除了丁曉楓的董事職務,也改選了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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