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去年以來,該省從有償出讓煤炭資源礦業權收取的價款中,累計投入1.76億元用于支持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山西是中國能源原材料基地,60多年來,山西累計產煤120億噸,外運90億噸;長時間、大規模、高強度的煤炭開采,加之地質災害防治意識淡薄,導致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和地質災害日益凸顯。
為保證全省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山西省在煤炭資源整合后,對有償出讓煤炭資源礦業權收取的價款,部分用于解決由于煤炭開采所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以來,山西省累計投入礦業權價款1.76億元,重點安排了9個危害嚴重、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涉及民生尤其是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礦山地質環境項目,其中:國家級示范工程項目1個,資金1億元;省級項目8個,資金0.76億元;通過對采礦造成的山體破損、地表裂縫、塌陷、滑坡等地質災害及煤層自燃、水源枯竭等地質環境問題進行勘查與整治,解決礦業開發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問題,推動礦山企業實現開發、治理、恢復的良性循環。
據介紹,山西省還將運用市場化手段,通過在稅收、財政補貼、土地使用、信貸等方面給予優惠,鼓勵社會資金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