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了2014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格,2014年產三等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提高至1.18元/斤,較2013年提高0.06元/斤,僅增長5.36%,增幅為近三年來最低。據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研究預測部高級分析師申洪源分析,依照近兩年我國小麥的價格變動趨勢以及當前市場小麥的現貨價格,2014年的小麥托市價格提升幅度低于市場預期。
高級分析師申洪源認為,作為一項重要的糧食政策,適當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格主要原因有三:首先,如國家發改委網站所稱,繼續實施并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水平有助于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其次,“適當”的價格增幅有助于減緩政策對小麥行情的影響,改善市場對后期較強的“價格上漲”預期;第三,弱化小麥的“政策”屬性,確保后期小麥市場化運作空間。
據介紹,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自2006年開始實施以來,成效顯著,作用明顯,政策意圖得到了較充分的體現。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各類問題也日漸突出。例如,促進農民增收的功能顯著弱化、“國家”收儲直接影響糧食產業多元化發展、監管不當導致的權利尋租等。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乃至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已經到了必須改革的時期。
申洪源認為,正是因為最低收購價政策肩負的任務過于沉重,才導致了今天的問題凸顯矛盾百出。
一方面,最低收購價的政策初衷是,國家希望通過逐年提高政策價格來達到農民增收的目的,但這一目的在近些年來日益淡化。一是當前“政策提價”的部分多被農村糧食經濟人獲取,種糧農民難以獲得切實利益,二是進城務工的收入遠高于種糧收入已經成為不爭事實。越來越多的人士認為,只有通過對種糧農民交售的糧食數量進行“直補”,才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辦法。而農民在不考慮市場價格變動的前提下獲得補貼,也將促進糧食的生產發展。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將會有大量的“職業農民”加入到糧食生產行列中,屆時,“直補”的作用將更為突出。
另一方面,最低收購價政策中,無論是托市收購還是競價銷售,都具有“價格調控”功能。但近幾年“啟動托市,價格上漲”的現象,以及競價銷售對于平抑糧價作用不大的實際情況,反映出“調控功能”逐步弱化。同時,由于當前的購銷主體同為中儲糧一家,腐敗也從中滋生。如果國家將“價格調控”的功能還回給市場,同時,通過公開招標、競標方式由市場(不再局限于一家企業)來完成一定數量的糧食收購或銷售,將會在最大程度上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
綜上所述,為“最低收購價政策”減負才能更好的發揮其政策的功能,如“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需要通過相關的農業政策或農業補貼政策來實現,而非“最低收購價政策”;“糧食價格”的形成也不能由“最低收購價政策”來決定,而是需要通過市場資源配置作用的充分發揮,形成真正的“市場價格”,這樣,糧食產業鏈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才能真正的提高。“最低收購價政策”則需要重點考慮是:如何收購糧食,而不是僅局限于糧食的生產季節;如何保管糧食,而不是僅局限于中儲糧一家企業;如何制定合理的收購價格,而不是只漲不跌;如何應對極端的價格變動,而不是僅利用“國儲”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