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開始,《京華時報》連續多天刊文報道《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對此,農夫山泉今日再度發表聲明稱,將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76篇虛假報道。
以下為聲明全文:
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76篇虛假新聞
今天上午8時30分,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
京華時報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間有預謀、有組織地持續28天連續發表67個版面、76篇負面報道,其中頭版12篇,二版11篇,三版7篇;整版或者雙整版報道30篇。如此規模的對一家企業的批評報道,在中國新聞史上絕無僅有。
一、“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沒有事實依據
京華時報僅憑農夫山泉產品標簽標示了標準號DB33/383,就導出農夫山泉只執行DB33/383,進而得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的結論,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事實上,農夫山泉的產品必須同時執行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
GB19298-2003及浙江省地方標準DB33/383,根本不存在執行標準低于GB5749自來水標準的情況
二、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并反復報道,混淆視聽。
(1)捏造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意見。
國家衛生計生委4月18日新聞通稿中從未講過農夫山泉應當停用地方標準或浙江地方標準早應廢止。從該通稿中也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但京華時報多次假借國家衛生計生委之口,在頭版頭條位置刊出“衛生計生委:國家標準既出、地方標準廢止”,并稱衛計委和浙江衛生廳均予以明示稱,農夫山泉應停用地方標準。
(2)捏造浙江省衛生廳的意見。
浙江省衛生廳4月20日情況說明中從未說過該標準本身應自行廢止,也得不出浙江省地方標準應當廢止的結論。京華時報卻在報道中多次強調,浙江省衛生廳聲明瓶裝水浙江標準應自行廢止,農夫山泉執行的是一個違法無效的標準,明顯屬于捏造事實。
三、京華時報具有主觀惡意
第一,京華時報在刊登“農夫山泉被指標準不如自來水”之前,從未就標準不如自來水的問題采訪過農夫山泉。在持續28天的報道過程中,僅在4月11日發過一個采訪題綱,農夫山泉也通過官方微博進行了公開回復。此后26天中,京華時報再未聯系過農夫山泉。
第二,農夫山泉在瓶身顯著位置標注了產品生產許可QS證(QS證是產品進行生產的準生證)。依據QS證審查細則,執行GB19298是取得QS證的必備要件。京華時報主筆記者胡笑紅是全國最早采訪QS證的專家級記者之一,卻其對上述情況視而不見,設計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的荒謬結論。
第三,京華時報明知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北京市桶裝水銷售行業協會等單位不具備任何執法權,其發表意見也不具任何行政約束力,卻借上述單位之口連續數日在頭版顯著位置發表一系列針對農夫山泉的不實言論,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為此,我們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遞交了舉報信和相關證據材料,希望總局可以徹查此事。
事件回顧:
農夫山泉陷水源質疑風波視頻集
5月8日:浙衛生質監回應農夫山泉標準問題:繼續國地標并行
5月7日:農夫山泉稱標準不會更改 北京質監否認介入調查
5月6日:農夫山泉召開發布會 宣布關閉北京工廠
5月3日:北京桶裝水銷售協會通知下架農夫桶裝水
4月24日:浙江衛生廳:瓶裝水浙江標準應自行廢除
4月20日:浙江明確農夫山泉需執行國標 地標不適用省外
4月19日:農夫山泉已遭飲用水協會除名 監管稱應廢止地標
4月19日:華潤怡寶起訴農夫山泉 訴諸法律實為營銷之爭
4月17日:農夫山泉稱被逼曬內控 泄露霉菌確實存在機密
4月17日:浙江否認為農夫山泉量身制定瓶裝水標準
4月16日:上海檢測報告佐證農夫標準寬于國標
4月12日:飲用水協會確認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
4月11日:農夫山泉稱品質優于自來水 負面是華潤怡寶搞鬼
3月27日:農夫山泉首度回應質量門稱水源可靠沒排污
3月15日:農夫山泉水中現黑色不明物 回應稱不影響飲用
3月15日:農夫山泉水中現黑色不明物 5年來屢被投訴
農夫山泉PK華潤怡寶:
4月14日:農夫山泉三大證據炮轟華潤怡寶:敢做就要敢認
4月12日:華潤怡寶聲明否認是幕后推手 農夫山泉稱有證據
4月11日: 華潤怡寶發表聲明否認農夫山泉指責
4月11日: 農夫山泉陷標準門 聲明稱華潤怡寶蓄意策劃
農夫山泉PK京華時報:
4月12日:京華時報: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
農夫山泉:品質遠高于現在國家標準
4月14日:京華時報:避談有害物質指標寬松
農夫山泉:京華時報無知
4月15日:京華時報:浙江地方政府袒護農夫山泉
農夫山泉:你跑不掉,也別想跑!
4月16日:京華時報:上海檢測報告佐證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
農夫山泉:京華時報指鹿為馬混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