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最早由經濟學大師弗里德曼提出來。它的本意是即使你不用付錢吃飯,可你還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你吃這頓飯的時間,可以用來做其他事情,比如談一筆100萬的生意,你把時間用于吃這頓飯,就失去了這些本來能有的價值。這是機會成本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