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于近日披露整改公告的友利控股再次于昨日晚間披露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稱,201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公司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正常,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將按原預定時間進行。
據了解,友利控股此前曾被查出有多項未披露的信息,對此,公司剛剛于8月10日公布整改措施。而此次,公司又再次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由此可見,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隱患。
隱瞞關聯交易
經查,友利控股關聯自然人對凱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盛實業)存在重大影響或控制情形,凱盛實業為公司關聯方,公司未披露與凱盛實業的關聯方關系,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規則》(2008年修訂〕第
10.1.1條、第
10.2.4條的規定,也不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原則第15號一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第三十七條“披露企業的關聯方情況”的規定。
資料顯示,凱盛實業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恒創特種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恒創)25%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雙良氨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良氨綸)27.86%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陰友利特種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利特纖)25%股份。
對此隱形關聯關系,友利控股稱,公司董事會明確要求控股股東江蘇雙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消除因對關聯方存在重大影響或控制情形的自然人通過隱形關系與公司形成關聯關系。
交換承兌匯票違規
除了上述隱形關聯方問題外,友利控股還曾被查出“公司與關聯方存在交換承兌匯票的行為,未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也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1年,公司與關聯方江蘇利創新能源有限公司交換承兌匯票400萬元,與關聯方江蘇雙良鍋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良鍋爐)交換承兌匯票684.26萬元,與雙良集團交換承兌匯票68萬元,與雙良集團銷售分公司交換承兌匯票450萬元,全年累計發生與同一主體控制的關聯人進行的同類關聯交易1602.26萬元,占友利控股
2010年末凈資產的0.97%。
此外,2012年,公司與雙良鍋爐交換承兌匯票1650.83萬元,出售承兌匯票給雙良鍋爐6801.46萬元。全年累計與同一關聯人進行的同類關聯交易8452.29萬元,占公司2011年末凈資產的5.11%。
對于上述發生的交換承兌匯票行為,友利控股皆未予及時披露。
對此,友利控股表示“對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2012年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交換承兌匯票事項進行清理、清查,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并表示“保證今后不再發生類似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