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殤·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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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乃育/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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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臺市邊村位于石家莊市“排污溝”洨河邊。村民卜憲存指著遠處的農田說,去年秋天種了5畝玉米,玉米秀穗的時候,用河水澆了一次,結果玉米只長了膝蓋高,玉米棒芯都變黑了,沒結一粒米。
《經濟參考報》在洨河邊上看到,河水顏色較深,散發著刺鼻異味,不少地方泛著白色泡沫。但石家莊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卻表示,排入洨河的水都是經過污水廠處理過的達標的水,從近年來的監測數據看,水質總體呈現不斷改善的趨勢。
一邊是環保部門宣稱“污水達標”,一邊是民眾意見很大憂慮很重,冰火兩重天的差距根源何在?環保專家認為,現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未能和環境需求無縫對接,污水雖達標,卻對環境仍會造成污染,是重要原因之一,應當盡快推動排污標準與環境需求無縫對接。
尷尬:水質達標群眾不買賬
環保人士認為,污水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標準不接軌,是造成環保部門宣稱水質達標、百姓卻認為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遠遠高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造成了達標的污水依然污染環境的尷尬局面。
以作為一類污染物的重金屬鉛為例,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含鉛量高于0.1mg/L則為劣五類水,就已經基本喪失水體功能,但涉鉛企業排污含鉛標準卻定在1mg/L,兩者差距極大。在長期缺水的地區,企業所排污水已經成為一些河流溝渠的主要補給水源,環境稀釋能力幾乎完全喪失,被嚴重污染的水體隨后又將重金屬污染傳遞給土壤、農作物,造成更大范圍內的污染。
記者在多地采訪了解到,雖然經過處理的污水達標排放,但生活在排污河流周邊的群眾仍然有很大的意見。
此外,公眾對水質是否達標的評價除了抽象的指標外,主要是氣味和顏色,而當前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的效果在很多地區與群眾“藍天碧水”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河流污水的氣味和顏色未能有效處理,更讓他們誤認為污染治理收效不佳。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沿著洨河來到石家莊趙縣屈西章村。村民趙京新告訴記者,洨河的水澆了可以省化肥,到了六七月份河水味道很大,如今村里也不敢用了,都換成了機井灌溉,因為鄰村有澆死莊稼的。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說,排污單位花很少的錢,就能把污水處理成達標水排放了。處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濃度要比地表水環境濃度高,也就是說達標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長期以來,我們的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標準排放。
怪象:達標污水依然污染環境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介紹說,不同行業的排放標準,在區域管理中,難以有效約束區域排污總量,從而導致雖然所有排污單位都完全達標,但水體的質量與地表水功能區劃的要求仍然相去甚遠。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河北、山東、北京等地采訪了解到,部分行業排污依據本行業的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標準的企業排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在行業標準中,以《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例,其對主要水污染物COD(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限值為100毫克/升,這意味著只要企業將COD指標處理到100毫克/升就可以直接排入環境。
但百姓切身感受的環境卻是其生存環境之內的水體。這類水體主要是地表水,而評價地表水質量好壞的標準主要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這一標準將地表水劃分為Ⅰ類-Ⅴ類,以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COD為例,這個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中規定COD大于40毫克/升就為劣Ⅴ類水。這就會產生一個尷尬的局面:企業遵守標準排放的達標污水對地表水體仍然會產生影響。
河北石家莊市環保局副局長牛新國告訴記者,當地的企業污水排放主要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這一標準對COD的限制標準分為三級,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環境的允許濃度最高標準為100毫克/升,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污水最高為60毫克/升,但當地幾乎沒有地表徑流,因此排入環境后仍是劣Ⅴ類水。
不僅是排污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污水標準也高于地表水的標準。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戴日成說,現行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中COD允許排放濃度最高標準為50毫克/升,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Ⅳ類水COD標準限值為30毫克/升。“本身是一個干凈的湖泊,如果按照這樣的標準去排放,就會導致河流和湖泊向Ⅴ類或劣Ⅴ類水體轉變。”
馬中認為,目前污水排放標準過低。目前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中的COD一級A標準是地表Ⅰ類水標準的3倍多,工業排放標準更是地表Ⅰ類水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2008年以來,我國提高了部分工業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但仍遠遠低于地表水的標準。達標排放的工業污水依然比城鎮污水污染物濃度高出幾倍。
專家認為,要加強企業污染源頭監管,制定更嚴格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標準,使其排放限值與水環境質量標準相協調。
官員:基層環保工作干得憋屈
安徽省環境監察局局長黃建樹說,作為一名老環保,他經常感到困惑和自責,不明白為什么這些年來,為什么環保工作越干越累,環保問題越來越多,有一種無力感和無奈感。局部有所改善,總體還在惡化,前景令人擔憂。一直在強調避免走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現在很多地方還是走上了這條道路。
“地方環保局終究是歸地方政府管,如果主要領導不重視環保,在‘唯GDP’發展思維下,環保局想做好環境把關就十分艱難。”浙江海寧市環保局長姚衛東表示。
浙江紹興縣環保局副局長鄭義民說:“我們縣對污染環境的企業查處很嚴厲,一旦發現偷排就要強制停產三個月,偷排企業受到的經濟損失動輒上千萬。要嚴格執法很不容易,因為各方面都會有關系找上門來。要堅持處罰就會得罪人,甚至還有領導,所以有人說環保局長是‘朋友、親戚、同僚’全部斷絕的‘三絕’局長。”
“現在基層環保工作干的憋屈,環保工作人員流血流汗還流淚,下去調查穿的是老百姓服裝,就像游擊隊。對企業的惡性排污,我們只能責令其改正,環保法應該硬起來,惡意排污,為什么不能進監獄?美國一個企業謊報排污數據,法人坐10年監獄,我們罰的很少,還得等到有重大環境損害人身財產很大的損失才能進監獄。”山東省環保廳一位干部反映。
“上頭讓我們干事,可配套的環保資金都始終沒有。”山東省平原縣環保局副局長張朝清告訴記者,“我們搞環保檢測,卻沒有先進的監測設備,查污水靠眼睛看、鼻子聞這種小米加步槍的手段,提高執法能力光吆喝怎么提高?我們局里搞環境監察的部門,十幾個人,6部車天天在一線躥,白天黑夜的熬啊,可還是忙不過來,希望上級部門能加大基層環保執法能力建設。”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許多欠發達地區無法保障縣級環保部門的財政支出,一些地方就把主意打到了排污費上。
“縣環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133人為自收自支人員。他們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費’。”河南省一位縣環保局長說,“去年全縣排污費收入500萬元,其中10%上繳中央財政,10%上繳省里財政,80%由縣財政返還給環保局,用于發工資、保運轉。”一位基層環保干部對此表示困惑:“污染企業成了我們的衣食來源,我們真不知道是該保護環境呢,還是保護污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