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拍賣等方式的改革,柳州柳南區不僅節約了大量財政資金,還去除了公車的特權,不失為治理“公車腐敗”的好辦法。 公車數量龐大,不僅讓財政資金難堪重負,還頻發“車輪腐敗”現象,群眾反映強烈。不難發現,由于公車問題廣受詬病,很多地方加強了監督和管理,節假日“封車”、安裝GPS定位,采取“統一標識、統一停放、統一加油、統一維修”等,但公車私用、違規亂停亂放、酒后開車和交通肇事等現象仍時有發生。除此之外,公車每年油耗、維修、保險等運行費用,加起來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不僅如此,一些公務用車自恃“官車”身份,視交通違法為無物,開“霸道車”“霸王車”現象屢見不鮮。湖南省某單位一公務用車近期就被曝違章高達67次。這些行為,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干部在群眾中的形象,疏遠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 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變“公車公用”為“私車公用公補”,對公車運行費用進行“總量控制,按公務量大小對公務人員進行補貼,不僅擺脫了對公車進行“過程管理”存在的諸多麻煩,改變了單位為交通違法行為“兜底”的現狀,還有效地去除了附著在公車上的某種特權,解決了公車管理長久以來存在的管理體制不順、主體不明、責任不清等問題,從而達到節約財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抵制不正之風、提升機關效能的效果。 解決公車問題,完善和強化各種監督管理固然是方法之一,但改革公車制度,減少公務用車數量,變“公車公用”為“私車公用公補”或許才是治本之道。然而,推進公車制度改革,一直“雷聲大雨點小”,相關部門應破除特權思想,在密切聯系群眾教育實踐活動中,充分論證、制定科學合理的公車改革方案,推進這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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