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保障房覆蓋面將拓展至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常住人口。
根據《意見》,貴州還將逐步把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農村進城就業人員、失地農民、扶貧生態移民和鄉鎮教師、計生、衛生工作人員以及見義勇為人員等各類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保障范圍。
貴州省明確,全面實施公廉并軌,廉租房與公租房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分配、統一管理,建設計劃和項目按各自渠道分別申報,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充分尊重被保障家庭的租購意愿,按照“可租可售、租購自愿、共有產權”的原則,不斷完善配租配售制度。
貴州省規定,掛牌出讓的新建商品住房用地項目,必須按建設項目住宅建筑總面積的5%至10%配建廉租房、公租房,具體比例由縣(市、區、特區)政府統一確定。配建的廉租房、公租房,要與商品住房同步建設。
此外,為支持保障房建設和管理,貴州省明確將簡化審批手續、確保土地供應、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管理經費及房源,并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探索發行中長期債券、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保障房建設和運營,鼓勵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以及民間資本參與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貴州完成城鎮保障性住房投資98.1億元,竣工5.31萬套。根據計劃,貴州將確保今年全年竣工9萬套,并進一步加快推進分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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