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要求,進一步激活存量財政資金,財政部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激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通知》要求,對年初預算已經確定的項目,要加快資金支付。對年初代編預算,要分科目、分項目予以全面清理,及時做好資金分配方案的細化和指標下達工作,超過規定期限仍未落實到部門和單位的,除據實結算項目外,要收回總預算用于其他急需項目。 財政部強調,各地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時間表,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2013年底年終結余結轉資金規模比2012年有較大幅度降低。 《通知》強調,要科學、合理調度國庫資金,切實滿足重點支出和民生項目的資金需求。全面清理地方財政暫付款,保障預算支出需要。加強地方財政資金管理,盤活各類閑置和沉淀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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