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宣布,已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準,在中國內地開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 據悉,渣打已廣泛地與包括部分前十大基金公司在內多家基金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并正在就相關細節進行最后商定。渣打中國表示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預計將于7月中旬在多個城市啟動基金銷售業務,分階段在其分支網點為本地居民提供服務。 除了渣打銀行(中國),匯豐銀行(中國)、花旗銀行(中國)、東亞銀行(中國)、恒生銀行(中國)、大華銀行(中國)、星展銀行(中國)與南洋商業銀行(中國)近期也均已收到證監部門書面或口頭批準通知。 一位基金評價業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外資銀行零售網點稀少,人力成本較高,在短期內,不太可能對內地基金的銷售局面產生實質性影響。他認為,外資銀行申請這塊業務和牌照,主要是為了布局內地的財富管理市場。 在此之前,中資銀行以及券商是公募基金的主要銷售渠道,其中銀行占據了絕對優勢,獨立銷售機構更是才剛剛起步。在這種局面下,公募基金同銀行渠道的議價能力被削弱到了極點:基金公司向銀行“進貢”的尾隨傭金已經嚴重侵蝕了基金公司的利潤。數據顯示,2012年基金公司共向銷售機構支付43.78億元尾隨傭金,傭金率為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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