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24日公布了本部門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檢查結果。檢查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46.8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問題金額1957.43萬元。
2013年3月至4月,審計署商監察部同意,委托駐署監察局牽頭,由中央統戰部推薦、審計署聘任的特約審計員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檢查組,對審計署2012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了審計署本級及所屬京津冀特派辦、沈陽特派辦和國外援貸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等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檢查。
檢查結果表明,審計署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相關財經法規的規定,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
但檢查也發現,2012年,審計署本級“計算機及網絡運行維護費”和“審計署派出審計局設備更新購置經費”項目支出360.96萬元未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署本級“辦公樓安防系統改造”項目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1.6萬元,當年未能執行;署本級在軟件開發尚未完成、有關產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向軟件開發公司全額支付了合同款131.27萬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萬元。
檢查還發現,由于現行財政預算撥款未能對執行屬地化政策的審計署派駐地方機構的職工醫療保險費、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人員經費給予保障,為彌補經費支出缺口,所屬京津冀辦和沈陽辦用公用經費支付了上述人員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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