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發改委網站消息顯示,北京慧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新華聯偉業房地產有限公司、山西富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8家房地產企業,因存在“未明碼標價、將‘未售’標為‘已售’”等違規行為,被當地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合計對上述房地產企業處以1000多萬元的罰款。
發改委強調,房企必須嚴格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不得把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采用拖延開盤時間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緊張氣氛;不得標示虛假信息或使用欺騙性、模糊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