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今后將在加強準入管理、嚴格把握準入條件的情況下,選擇一些經濟較發達省市逐步放開商業保理試點,同時將嚴格區分商賬追收和商業保理業務的界限,嚴格禁止商業保理業務中出現任何不正當手段的討債行為。
這是21日在此間舉行的“商業保理行業規范發展研討會”上透露的信息。
據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巡視員溫再興介紹,商務部近期將會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研究突破商業保理公司在債權確認、征信查詢、外匯結轉等方面的政策障礙,促進商業保理行業健康發展。相關試點城市可以先行出臺地方性法規以及商業保理公司外部融資、風險分擔等方面的創新政策,爭取稅收、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溫再興強調,在逐步放開商業保理試點工作的過程中,要重視防范行業風險,特別是要嚴格區分商賬追收和商業保理業務的界限,嚴格禁止商業保理業務中出現任何不正當手段的討債行為。
據介紹,商賬追收和商業保理都是應收賬款管理的重要方式,是信用管理過程中對債權的重要保障手段。商賬追收是指由專門機構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直接或間接向債務人追討拖欠賬款的行為;而商業保理則是指銷售商(債權人)將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和貿易融資等服務。上世紀90年代,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曾多次發文,明令禁止開辦討債公司,從事討債業務。
溫再興表示,當前開展商業保理業務試點,在于結合中國國情,培育和規范商業保理這一新型信用服務行業和相關市場,有效解決我國廣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追收難和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為搞活流通、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
2012年,商務部出臺了《關于商業保理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單個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截至今年一月末,全國共有商業保理公司85家,其中內資企業64家、外資企業21家,注冊資本總計約66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全國商業保理業務累計金額達50億元人民幣,今年業務量有望突破200億元。預計未來三至五年,全國商業保理公司數量將有望達到300-500家,年保理業務金額將超過5000億元人民幣,商業保理行業將迎來發展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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