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參股子公司案再添疑云。 本報昨日報道了南京中北參股子公司人間蒸發并對其信披提出質疑。昨日,該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回應了本報質疑,然而其回應不僅漏洞百出,而且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南京中北的歷史公告中對該起投資的數據披露也出現前后打的現象,令這起離奇投資案更加撲朔迷離。 根據本報報道,南京中北參股的子公司天地股份不僅近十年來未開股東大會,更未有任何分紅,甚至連投資方南京中北至今也查不到任何有關該公司的資產線索,天地股份如同幽靈一般人間消失。南京中北當年投資天地股份時既未做信息披露,而且當時的投資決策過程及其他相關資料更是無從查證。 面對本報質疑,南京中北證券事務代表表示,
“這項投資是1994年做出的,那時候我們公司還沒有上市,因此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此前,該證券事務代表稱,上述投資時間為1997年前后。 以未上市為由回應信披質疑,似乎合情合理,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北京商報記者從南京工商局網站上查到,天地股份的注冊時間為1997年9月4日。該公司登記于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法人代表為易忠前,而南京中北上市時間為1996年。 這一結果顯然與南京中北證券事務代表的回應有較大的出入:1997年才注冊成立的公司,南京中北如何能在1994年就進行了投資? 對于北京商報記者提出的新質疑,南京中北證券事務代表表示,相關問題應由公司董秘作答。北京商報記者多次致電南京中北董秘辦公電話無人接聽之后,該證券事務代表拒絕提供其董秘的其他聯系方式,并拒絕回應上述相關質疑。 不僅南京中北的回應漏洞百出,在調查中還發現,南京中北發布的對天地股份的信息披露更是驚現前后矛盾的“烏龍”數據。 在南京中北2011年的年報中,南京中北披露對天地股份持股比例是3%,初始投資成本為120.6萬元。然而在南京中北本周二發布的《關于對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的公告》中,卻顯示該項投資的初始資金為90萬元,占比3.43%。 南京中北到底持有天地股份多少股權?是3%還是3.43%,這又是一個謎。 就此疑問,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厲健律師表示,南京中北對天地股份的投資,屬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應當披露的交易:對外投資”,該公司未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公告中依法披露,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明顯涉嫌信披違規。 厲律師進一步指出,南京中北自2003年起就沒有接到天地股份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卻聽之任之,未在第一時間及時披露這一情況,確實讓投資者很震驚,雖然該項投資金額不大,但凸顯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漠視和踐踏。 相關事件的進展,本報將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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