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裁定華北制藥集團及其下屬河北維爾康制藥公司操縱維他命C的價格,要求支付1.6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0億元)損害賠償金。 華北制藥證券事務代表許建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卷入訴訟的為其母公司華北制藥集團及其子公司維爾康制藥,華北制藥非直接被告,且涉及的子公司還未收到正式判決,待收到正式判決后將啟動上訴程序,判決非為最終結果,對公司影響不大。 中投顧問醫藥行業研究員蔣華陽表示,當前我國在建和已建的維他命C產能已經達到每年20多萬噸,是全球需求量的兩倍多。 華北制藥公告顯示,2005年6月1日,華北制藥子公司維爾康制藥收到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根據《海牙公約》送達的關于美國Rains和美國AnimalScienceProductInc.向包括維爾康制藥在內的6家維他命C公司提起反壟斷集團訴訟。起訴人稱中國的若干維生素生產商于2001年12月開始共謀控制出口到美國以及世界各地的維他命C的價格和數量,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 經過審理,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判決,中國維他命C出口商華北制藥集團及其下屬的河北維爾康制藥公司因10年來串通提價,導致美國分銷商和消費者損失上億美元,因此需支付1.62億美元的賠償,而原陪審團裁決的損害金額為5410萬美元。據美國反壟斷法,賠償金額被乘以三。中國涉及美國維他命C的市場總額規模共計1億美元。 在類似案件訴訟中,被告往往選擇庭外和解。據稱,中國制藥集團與原告達成了225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報道顯示,江山制藥在去年5月份達成了總額約為1000萬美元的和解,此案的另一被告,東北制藥也選擇了庭外和解,但是具體金額不詳。不過,記者翻閱東北制藥公告,未發現有關此訴訟的相關公告。 雷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郝俊波表示,此次罰款數額比較高,國外的公司很多都是選擇庭外和解來解決,因為國外公司很多都有保險,和解后,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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