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身定終身”的監管分類模式對盈利能力已超部分股份制銀行的北京銀行而言無疑是一大隱形約束。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以出身定終身”已不能完全反映市場化改革的現狀,呼吁建立新的商業銀行監管分類標準,并實行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制。 目前,我國銀行分類仍然沿用“出身法”,出身“股份”即是全國性銀行,出身“城商”就是地方性銀行。閆冰竹說,這種按照歷史出身進行分類監管的模式,已經不能完全反映我國銀行業的最新發展狀況,也不利于有效監管,缺乏公平性。 閆冰竹在過去的幾年多次對媒體表達過類似看法,不過今年他將這些看法落成了兩會提案。北京銀行目前是城商行的領頭羊,盈利能力超過了部分股份制銀行,但由于城商行的出身,很多方面均受限制,比如城商行的異地擴張遭受限制,近兩年北京銀行開設異地分行的計劃不得不暫停。 閆冰竹說,不同類別商業銀行之間缺乏動態調整的競爭機制,出身即定終身,不利于制定科學的監管政策,也不利于保持監管政策的一致性與公平性;另一方面,隨著我國銀行業體制改革的深化,同一類別商業銀行發展出現分化。如股份制商業銀行中資產規模最大的超過3萬億元,規模最小的僅3000億元,相差近十倍;城商行中資產規模最大的超過1萬億元,規模最小的僅為幾十億元,相差幾百倍。 閆冰竹說,同一類別銀行內部無論是在資產規模、股權結構,還是在業務創新、抵御風險的能力上都存在巨大差異,仍然采取“一刀切”的監管政策必然缺乏科學性和公平性。且當前分類方式難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 閆冰竹對本報記者稱,商業銀行規模不同,支撐市場份額和支配市場的能力存在顯著差異,將規模不同、運營效率不同的商業銀行放在一類統一監管,有失資源配置的有效性。 一方面,部分規模較大、經營業績優良、風險管控水平較高的商業銀行,受諸多政策限制,削足適履,無法自由參與市場競爭,阻礙了銀行業的整體發展活力;另一方面,使得部分規模較小的商業銀行形成路徑依賴,憑借其自身牌照優勢,不顧自身規模與評級,出現盲目擴張的現象,致使監管政策效果被弱化。 因此,閆冰竹建議,借鑒國際經驗,以資本實力、資產規模、管理能力和監管評級為主要標準,將我國商業銀行劃分為四類,分別為特大型商業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型商業銀行、小型商業銀行。 在監管政策上,則要積極引導商業銀行走差異化、特色化、精細化的發展道路。通過政策引導,明確各類銀行機構的發展方向和定位,制定和實施差異化政策,促進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差異化發展。 比如,對于特大型銀行,監管政策應鼓勵其走出去,更多地參與國際事務,擁有更大的國際話語權;對于大型銀行,監管政策可引導其發展為全國性甚至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銀行,鼓勵其在全國范圍設立分支機構;對于中型銀行,監管政策可引導其向區域性銀行發展,鼓勵優秀的中型銀行在某個省域范圍內發展;對于小型銀行,監管政策可引導其向社區銀行或專業銀行發展,鼓勵其“深耕”本地市場,限制其脫離自身實力、定位的盲目擴張。 另外,由于經濟社會在不斷發展變化,閆冰竹還建議每隔5年左右定期對大、中、小型銀行分類標準進行評估,以考察分類標準是否需要調整,以及如何進行調整,并據此對商業銀行進行重新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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