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7日從南京市紀委獲悉,南京市向社會承諾,政府采購網上競價產品的成交價格必須低于同期市場平均價,否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給予舉報者10倍于差價的獎勵。 近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相關機構公布的2013年《法治藍皮書》稱,八成政府采購商品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引發社會熱議。 據了解。南京市的政府采購目前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采購額100萬元以上的采取公開招投標模式;二是采購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采取協議供貨的模式。 南京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相比于市場化的公開招投標,協議供貨由采購單位與供應商“面對面”洽談采購價格,很容易產生貓膩。為此,2011年1月南京推出政府采購“淘寶模式”,即讓采購單位與多個供應商通過“背靠背”網上競價方式確定價格。統計數據顯示,兩年多來,通過網上競價平臺共采購產品80583臺(件),成交金額3.88億元,節約財政資金7600萬元。 去年11月,南京市財政局、物價局又聯合推出“政府采購網上競價產品第三方價格監測保控機制”。由市價格監測中心通過對商場、電子商城等40余個監測點的價格采集,對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進行全面實時的跟蹤分析,并定期在政府采購中心網站更新發布。政府采購以市價格監測中心發布的產品市場價格作為網上競價產品最高限價的依據,從而確保網上競價產品的成交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 “有了價格監測這一‘利器’,就相當于把網上競價產品的‘最高限價’關進了‘鐵籠子’!”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負責人說,目前南京正對網上競價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屆時會向社會公開發布價格監測信息及成交均價,便于社會監督。 據了解,一旦發現南京的政府采購成交價格高于第三方監測公布的市場平均價,南京將給予舉報者10倍差價的獎勵。獎勵由該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埋單”,并扣除其“誠信”積分,直至取消參與政府采購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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