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周末公布,近日ST德棉、海虹控股兩家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因信披違規等行為,遭到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交所稱,經查明,海虹控股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11年4月10日,海虹控股全資子公司SinoPower與梅朝輝簽訂協議,協議約定SinoPower以9000萬港元購買梅朝輝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首長科技2億股可換股票據,同時約定在2011年9月16日前,梅朝輝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購上述可換股票據,若梅朝輝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上述履行回購義務,SinoPower有權要求梅朝輝賠償違約金2000萬港元。在上述期限內,梅朝輝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履行上述回購義務,2011年12月,SinoPower收到梅朝輝違約金2000萬港元并計入營業外收入,上述違約金收入約占海虹控股2010年經審計凈利潤的137%。對于前述事項,海虹控股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深交所認為其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對海虹控股及董事長賈巖燕、總裁康健、董事會秘書上官永強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另外,深交所還查明,2012年年初至2012年10月26日,ST德棉與關聯方德棉集團全資子公司紡織科技公司累計發生日常關聯交易4.8億元,占ST德棉2011年末經審計凈
資 產
的224.29%,其中向紡織科技采購各種原材料2.3億元,向紡織科技銷售產品2.5 億元。但是,ST德棉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沒有及時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12年10月26日才補充披露。深交所認為,ST德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對ST德棉及公司董事長吳聯模、總經理侯書軍、時任財務總監馬靜、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朱江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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