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國證監會頻頻出手整治上市公司上市后利潤下滑的問題。 記者昨日(1月10日)獲悉,近期,中國證監會對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吳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中相關主體的責任進行了核查,并采取了相應監督管理措施。 據介紹,經查,東吳證券2011年12月9日刊登招股說明書,此前業績已出現大幅度下降,發行人、保薦機構均未在會后重大事項承諾函中如實說明有關情況,發行人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的補充公告。此外,東吳證券在主板公開發行上市當年的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幅度超過了50%。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東吳證券、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分別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邵向輝、周繼衛采取了9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東吳證券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于1月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的,分類評價時將給予相應扣分,直接影響最終的分類結果。分類級別降低,將增加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比例,對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等產生一定影響。 據記者了解,在2011年年間,由于A股行情低迷,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及自營業務收入普遍遭到重創,導致行業凈利大幅縮水。來自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年,111家證券公司共計實現營業收入1363.8億元,同比2010年下滑了29.2%,實現凈利潤則為390億元,同比2010年大幅下滑了50.2%。 若將東吳證券已發布的月度凈利潤數據簡單相加,可得東吳證券2012年未合并報表凈利大致為2.67億元,較2011年同比實現增長。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數據未經審計,與年報統計口徑也有所不同,與東吳證券未來公布的2012年年報數據可能存在差異。 最近一段時間,證監會已對兩家上市后業績變臉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出具警示函。同時也對兩公司的保薦機構出具警示函,并對簽字保薦代表人采取了“3個月內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監管措施。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恪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行為準則,自始至終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和充分負責。中國證監會將繼續深化“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加大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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