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不少低收入者將購房的希望寄托于保障房。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山西省將建設保障性住房123.11萬套(戶),新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100.78萬戶,完成農村危房改造22.33萬戶。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山西省將建設公租房15.88萬套,力爭為50萬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口等解決住房問題,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重點。對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施廉租房保障,建設廉租房22.12萬套,實物配租率達到90%以上,并為兩萬戶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補貼,實現應保盡保。同時進一步規范經適房建設,適度發展限價普通商品房,建設經適房18.95萬套、限價普通商品房5.31萬套,努力實現住房保障的多樣化。
與此同時,山西省還將建設棚戶區改造住房38.52萬套(戶),其中城市棚戶區住房25.13萬套(戶)、國有工礦棚戶區住房6.24萬套(戶)、林區棚戶區住房1.18萬套(戶)、墾區棚戶區住房0.48萬套(戶)、國有重點煤礦棚戶區住房5.49萬套(戶)。到2013年底,完成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國有重點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國有墾區棚戶區改造任務。
山西省規定,新建廉租房以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套型為主,適當建設少量二室一廳一廚一衛套型,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新建經適房將以二室一廳一廚一衛套型為主,適當建設少量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套型。套型建筑面積一般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各類棚戶區改造中配建的廉租房和經適房,套型建筑面積和建筑標準按照廉租房和經適房建設標準執行。棚戶區改造中其他新建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5-90平方米。公租房主要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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