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得資訊與同花順的交鋒,有了新版本。
沉默3個交易日之后,11月27日,同花順發布澄清公告,截至11月27日,公司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書。并針對媒體報道的同花順產品與萬得雷同;終端功能抄襲對手;低價競爭;忽視股東意見等4個問題作出一一回應。不過,同花順未公布復牌時間。
與此同時,《國際金融報》第一時間收到了萬得資訊針對同花順公告的回復:“作為上市公司,同花順在面臨中國新聞網、萬得資訊接連訴訟的情形下,并未反思檢討其在公司治理、合法合規方面的重大過失。反而利用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百般抵賴,萬得深感錯愕。”
產權之辯
11月21日,萬得資訊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同花順侵犯知識產權,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9920萬元。
同花順在公告中稱,經與公司高管核實,公司高管從未發表過同花順iFinD產品與競爭對手產品完全雷同的觀點。
同花順堅稱,其銷售的iFinD金融數據終端產品系自主研發,從產品的規劃設計、程序編碼、數據獲取和采集、產品運營等均由公司獨立完成,并擁有相應的軟件著作權和商標權。而其產品功能設計時均根據金融、統計等行業的通用知識、行業術語和客戶的需求,屬于公知公有領域,并非某些個人和組織所獨占、壟斷。
“從操作系統、辦公軟件、瀏覽器、搜索引擎等一系列新興信息技術的發展情況表明,功能界面相同或接近,與抄襲或侵犯著作權根本不能等同。”同花順表示,在金融數據終端產品銷售的旺季,不經司法機構認定,競爭對手大張旗鼓公開指責公司產品侵權,是不負責任的,也嚴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其保留追究對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于抄襲的問題,萬得資訊認為,同花順產品不僅在數據、組織結構、欄目名稱、銜接方式、指標、函數、文字釋義、參數、界面與操作方式等眾多內容相似,甚至連其預埋的標點符號、空格排列變換等方面的“數據地雷”也原封不動地出現在同花順軟件中,這已超出了“相似”的范疇。
而就同花順iFinD銷售價格大大低于競爭對手產品價格的問題,同花順解釋稱,公司做大市場規模、讓利于用戶的經營理念和“以客戶需求”為核心的差異化服務。
股東之爭
至于萬得資訊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其成為同花順第四大股東,只為在股東大會上勸誡同花順的侵權行為的說法,同花順表示,經查閱歷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從未有任何股東及代理人向公司提出過同花順iFinD金融數據終端侵權事宜。同花順在對此事的解釋中稱,“某競爭對手為了達到特殊目的”公開宣稱“想通過同花順股東大會勸誡同花順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識產權”,與實際情況不符。
而萬得資訊則在聲明中再次強調,曾通過各種渠道勸誡同花順,包括在股東大會上遞交資料,并有確鑿證據。“如果同花順公司再予以否認,萬得將公布原始資料來揭露謊言。”
公開信息顯示,2011年中開始,上海萬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萬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同為“萬得系”的公司紛紛進駐同花順,先后幾次大筆增持后,幾家公司進入了同花順前十大股東名單。然而從2012年7月起,同花順公司股票發生三次大宗減持交易,至2012年8月31日三季報信息顯示,“萬得系”從同花順前十大股東名單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