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5年的補貼標準為0.4元/m3,補貼標準將根據頁巖氣產業發展情況予以調整
11月5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出臺頁巖氣開發利用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大力推動我國頁巖氣勘探開發,增加天然氣供應,緩解天然氣供需矛盾,調整能源結構,促進節能減排,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頁巖氣開發利用。
通知還表示,財政對頁巖氣開采企業給予補貼,2012年—2015年的補貼標準為0.4元/立方米,補貼標準將根據頁巖氣產業發展情況予以調整。地方財政可根據當地頁巖氣開發利用情況對頁巖氣開發利用給予適當補貼,具體標準和補貼辦法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頁巖氣補貼條件為,一,必須是已開發利用的頁巖氣;二,企業已安裝可以準確計量頁巖氣開發利用的計量設備,并能準確提供頁巖氣開發利用量。此外,中央財政安排的頁巖氣補貼資金=開發利用量×補貼標準。
在這之前,就有業內人士表示,頁巖氣補貼將參照煤層氣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制定頁巖氣具體補貼政策。煤層氣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補貼,煤層氣中央補貼0.2/m3、地方補貼0.1元/m3。
從昨日公布的頁巖氣補貼辦法來看,補貼由中央和地方兩部分組成,但補貼標準高于煤層氣,僅中央財政補貼就有0.4元/立方米。
有分析師表示,預計該補貼政策出臺后,將會刺激更多的企業爭相參與頁巖氣的開發。但需要注意的是,此補貼只補貼銷售頁巖氣的企業,企業仍將面臨前期投資巨大而長期無產量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5日,頁巖氣進行了第二輪探礦權招標。面對頁巖氣這塊大蛋糕,國企民企都趨之若鶩,有83家公司參與招標。但是,由于我國還處于頁巖氣開發的初級階段,短期內,頁巖氣無法獲得產量,企業的前期投資將會十分巨大。
申銀萬國認為,隨著我國頁巖氣開發經驗的累積、國外技術的引進,開發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可逐步解決,但技術積累需要一段時間。因此,在十二五期間,頁巖氣的開發仍將處在技術儲備和地質勘探階段,十三五期間,頁巖氣產量才可能有實質突破。因此,在短期內,獲得此補貼的企業并不多。據了解,國內現在已經開采出頁巖氣的企業有中石油在四川的長寧,中石化在湖北的恩施。
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主任張大偉昨日向記者表示,此補貼政策的出臺可謂恰逢其時。實際上,兩年前這項政策就開始準備了。此補貼出臺的最大意義在于給頁巖氣未來的開發一個利好的政策,鼓勵頁巖氣的勘探開發。這主要表明國家的一個鼓勵態度,因為頁巖氣開采成本高,回收周期慢,所以要出臺這樣的鼓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