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封一年多的核電審批正式重啟 內陸項目未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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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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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作者:記者 王璐/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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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兩大核電規劃的通過意味著冰封一年多的核電項目審批正式“重啟”,但值得注意的是內陸核電并未同步放開。按照部署,“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而這將可能使國內首批三座內陸核電站近百億的前期投資打水漂。 會議指出,去年3月以來,在對運行、在建核電機組進行綜合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國務院兩次討論這兩個規劃,對待核電安全和發展是十分嚴肅和慎重的。 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作出部署:(一)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二)科學布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三)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之后,國務院2011年3月16日出臺核電“國四條”,提出在《核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安全規劃》批準之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 今年10月16日,國務院批準了《核安全規劃》。“這次國務院再通過《核電中長期安全規劃》,核電新項目審批重啟的兩個重要前提條件都已滿足,這意味著核電項目審批正式重啟,對于整個核電行業來說無疑是一針強心劑。”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顧忠茂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 公開資料顯示,在福島核事故發生之前,中國曾計劃到2015年使核電裝機容量擴大到4000萬千瓦,到2020年達到8000萬千瓦。而目前中國正在服役的核反應堆為15個,總裝機容量不到2000萬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內陸核電站并未同步解凍。“從技術角度來講,內陸建核電的安全性是能夠保障的。但自福島核事故發生以后,關于內陸建核電站的爭議一直比較大,核電發展部門考慮到相關部門和公眾的擔憂,在找到減輕甚至消除核電廠正常運行和事故對周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的有效措施之前,暫緩了對內陸地區核電項目的審批。”中國工程院院士葉奇蓁解釋說。 據悉,目前國內獲得“路條”的內陸核電項目有江西彭澤核電站、湖北咸寧核電站和湖南桃花江核電站。這三大核電項目計劃投入2千億元,前期已投入近百億元。截至2011年年底,咸寧核電項目累計完成投資約34億元,計劃總投資超1千億元。桃花江核電項目計劃投資670億元,前期工作投入已達38億元。江西彭澤核電項目預期投資約600億元。前期已投入約30億元。 “近三年內內陸核電項目不安排的話,對于這三大核電站來說打擊很大,前期投入面臨打水漂的風險,大量設備人才閑置,尤其是桃花江核電項目,地面以下的前期工作都已經完成了,地面以上的建設也進行了一部分。此外,還要面對巨大的財務壓力。”顧忠茂介紹說。 此外,根據會議部署,今后還將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目前國內運行的核電站包含來自多個國家的多種技術。中國在引進核電技術的基礎上自主研發的以CN P1000和CPR1000為代表的二代技術是當前國內的主力機型。“采取新的安全標準之后,對于不同堆型而言,每個核電站將新增數億到數十億不等的安全成本,占總成本的10%至20%。”葉奇蓁表示。 此外,會議討論通過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要加快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強化節能優先戰略,全面提高能源開發轉化和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重點任務是:(一)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安全高效開發煤炭和常規油氣資源,加強頁巖氣和煤層氣勘探開發,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推動能源的高效清潔轉化。高效清潔發展煤電,推進煤炭洗選和深加工,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三)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四)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提升儲備應急保障能力。(五)實施能源民生工程,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全面推進節能提效,加強用能管理。(七)推進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改革,理順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推動技術進步,提高科技裝備水平。深化國際合作,維護能源安全。 會議審議通過《農業保險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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