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國土部通告稱,“十二五”時期土地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開展500個示范縣建設,落實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在此期間,屬于國家產糧大縣的393個示范縣,要率先實現全域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其他示范縣要優先選擇建設條件好、地方積極性高的鄉鎮作為建設整治重點,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另外,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示范縣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的督導力度,已經完成規劃編制的要抓緊報批后實施,規劃編制進展較慢或尚未開展的要加快推進,確保500個示范縣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在資金保障上,要求各省(區、市)在安排使用土地整治專項資金時,應按照“以任務定資金”的原則,集中投入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重點向示范縣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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