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據悉,四川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名酒企業以“四川中國白酒金三角協會”的名義聯合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反對茅臺集團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
五糧液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新聞發言人彭智輔告訴記者,5家企業的異議報告已經提交給國家商標局,“5家企業做這個事,既是不約而同的行動,也是有四川白酒金三角協會的組織”。
四川中國白酒金三角協會成立于今年5月30日,為四川白酒行業最高規格的半官方機構。接近五糧液等川酒的知情人士表示,現在四川以白酒金三角的名義提出異議將會更有分量,更顯示四川省官方對此的重視。
這是四川5家名酒企業首次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公開表態。
不過,川酒另一代表瀘州老窖集團則未參與上述企業聯合行動。白酒行業人士李金表示,瀘州老窖沒有提交的原因是,白酒行業反對茅臺“國酒茅臺”商標,瀘州老窖擔心外界質疑過大,國家商標局有可能撤銷所有“國”字頭的商標,殃及瀘州老窖旗下的國窖1573,所以沒有參與。“其實瀘州老窖不用擔心,瀘州老窖注冊的國窖的窖是生產工具,國酒商標的酒是流通商品,國窖與國酒不同,不具有獨占性。”
這5家名酒企業反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理由主要有四點:一是申請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二是“國酒茅臺”商標如注冊成功,將導致白酒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國酒”一詞含有“中國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等評價性語義,批準“國酒”作為某一企業注冊商標,消費者可能將“國酒”與“茅臺”形成唯一關聯,將對白酒行業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三是“國酒茅臺”商標若成功注冊,可能帶來白酒行業資源的重新分配,使其他企業遭受不公正市場待遇,形成不穩定隱患;四是“國酒茅臺”商標若注冊成功,將影響政府公信力。
彭智輔表示,“酒”是一大類商品,“國酒”應該是屬于整個中國白酒行業的公共資源。如果“國酒”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占有,難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不過,知情人士表示,五糧液企業尚未單獨遞交異議申請,“但是肯定最后會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