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被業界看好的熔盛重工收購全柴動力一事最終“夭折”。全柴動力18日發布公告稱,熔盛重工8月17日已向證監會申請撤回“向全柴動力除全柴集團之外的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股份的要約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目前,雙方正積極協商后續方案及事宜。 2011年3月16日,全柴動力發布公告稱,全椒縣人民政府將其持有的全柴集團100%股權在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掛牌轉讓。當年4月28日,全柴動力發布公告稱,江蘇熔盛以投標價21.49億元中標,成功購得全柴集團100%股權,雙方于4月26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 根據協議約定,熔盛重工將受讓全椒縣政府持有的全柴動力控股股東全柴集團100%股權。因全柴集團持有全柴動力44.39%股權,超過30%而觸發要約收購,熔盛重工為此向全柴動力其他股東發出要約收購書,擬以16.62元/股的價格收購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55.61%的全柴動力股權,總收購金額為26.19億元。 《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熔盛重工以未取得國商務部反壟斷局和國資委的批復文件,且該批復文件為證監會要求的補正材料之一為由,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延期上報有關補正材料。熔盛重工收購全柴動力一事于2011年8月9日、8月26日先后獲得商務部和國資委的批復,其中國資委的批復有效期為一年,即今年8月26日到期。但是,出于各種原因,目前熔盛重工在收到批復后并未向證監會上報相關材料。并且,熔盛重工一系列的信息披露卻顯示出對收購事項明顯的拖延態度,并暗示即使毀約也未失責。 事實上,熔盛重工當初計劃收購全柴集團,除了產業鏈互補外,也看中全柴動力的A股上市公司身份。因為熔盛重工如果收購全柴集團,就要對全柴動力余下56%的股份(1.57億股)發出要約收購。由于全柴動力現行股價和要約收購價差距較大,大多數投資者會把股票賣給熔盛重工。如此一來,熔盛重工要另外支付最多26億元的費用,對陷入困境的造船業來說,這是不小的現金流壓力。另外,如果實施要約收購后大部分投資者將股票賣給熔盛重工,導致公眾持股比例低于25%,將觸發退市條款,這更是收購方和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據媒體報道,日前證監會已經正式受理熔盛重工對全柴動力要約收購涉嫌虛假陳述一案,并稱將在60日之內出示調查結果。 分析人士指出,熔盛重工股權收購事宜在已取得國資委和商務部批文的前提下,拖延向證監會上報補正材料,通過“不作為”的方式故意為收購要約的生效造成阻礙,直至直接撤回材料毀約,全柴動力投資者可以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要求熔盛重工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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