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報昨報道《神秘大客戶涉嫌暗助“做賬”盛和稀土借殼*ST天成突生變數》后,盛和稀土借殼*ST天成的種種異象引發了市場廣泛關注。記者隨即進一步追蹤采訪那家名為“伊犁控股有限公司”的神秘大客戶,但詭異的是,記者通過新疆、北京、四川等多地工商查詢,皆無該公司的注冊信息。而重組草案也似乎刻意“淡化”該公司的背景信息。
據重組草案披露,今年一季度,伊犁控股以7278.58萬元的銷售額占據盛和稀土第一大客戶的位置,交易金額占盛和稀土當期營收的40.68%,遠遠高過其他幾大客戶的銷售額。與此同時,伊犁控股也位列盛和稀土應收賬款名單的榜首,金額達8497.3萬元,占盛和稀土應收賬款總額的46.24%,高于今年一季度盛和稀土對其的銷售金額。這意味著,如果伊犁控股是盛和稀土今年新增的客戶,盛和稀土今年一季度幾乎沒有收到款。
顯然,揭開伊犁控股的真實背景,是判斷其與盛和稀土交易信息真偽的關鍵。
然而,交易比重如此之大的伊犁控股,居然在公告中被“忽略”了。據查,重組草案披露了最近三年盛和稀土主要銷售客戶的簡介,涵蓋了基本情況、開始合作時間、采購的主要產品及用途等信息,包括奧地利特里巴赫、巴斯夫(中國)、日本昭光通商株式會社等5家外資公司,以及金龍稀土、西駿新材、方興稀土3家國內公司。其中,金龍稀土2011年度與公司的銷售額為6905.98萬元;西駿新材2010年與公司的銷售額為919.78萬元;方興稀土2009年與公司發生的銷售額為2516.74萬元。
相比之下,伊犁控股今年一季度與盛和稀土的銷售額即達7278.58萬元,均超過了上述3家公司的銷售金額,但重組方案卻未對伊犁控股作任何情況介紹,似乎有意淡化。
根據僅有的名稱信息,記者昨日向伊犁控股最有可能的歸屬地新疆當地工商部門查詢,但未查獲該公司的注冊信息。隨后,記者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北京工商、四川工商等機構幾番查詢,仍然沒有得到任何注冊信息。
“從名稱來看,伊犁控股這家公司不合規范。”工商系統負責企業注冊登記的一位人士向記者表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一般情況下,企業名稱由四大部分,即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組成,該公司名稱缺乏“字號”,“行業”也不應是“控股”。“這樣的名稱基本上不可能在國內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要么是根本未注冊,要么是在境外注冊。”
查重組草案,伊犁控股與盛和稀土的關系描述為“出口銷售客戶”,由此推斷其確有可能在境外注冊。但業內人士也指出,一般境外注冊的公司名稱多是英文,而伊犁控股的名稱如此中國化,似乎不合慣例。
對此,盛和稀土相關負責人昨日向記者表示,伊犁控股購買的是公司重稀土產品,半年報披露時該公司的所有欠款均將付清。關于伊犁控股的背景情況,上述人士則稱不清楚,待詢問后再回復記者。但截至記者昨晚發稿時,仍未得到回復。